全能神经典话语《关于认识神的话语》选段537

(一)关于神权柄的话语

537 “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这是造物主对人类说的原话。在他说话的同时,那彩虹便出现在人的视线之中,直到今日。彩虹大家都见过,当人看到彩虹的时候,你知道这个彩虹是怎么出现的吗?科学没法论证这事,科学找不到它的源头,也找不到它的去向,因为这是造物主与人所立之约的记号,它不需要科学依据,不是人为的,不是人能改变的,它是造物主话语发出之后权柄的继续。造物主以他独有的方式在信守着他与人立的约和他的承诺,所以,以彩虹出现作为神立约的记号,这无论对于造物主还是受造人类都是永不更改的天条、法则,这个持续不变的法则不得不说是继造物主造了万物之后的权柄的又一次真实的体现,不得不说造物主的权柄与能力是无限的,而以“彩虹”作为记号正是造物主权柄的继续与延伸。这件事是神用话语作的又一件事情,是神用话语与人立约的一个记号,他告诉人他要定意作成什么,以什么方式应验,以什么方式成就,事情就这样按着神口中的话而应验了。只有神有这个能力,在他说了这样的话的几千年之后的今天,人类仍然能看见在神口中所说的彩虹。因着神的一句话,这件事情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更改、没有变化,没有人能将这彩虹挪去,也没有人能改变它的规律,它只为神的话而存在,这就是神的权柄。“神既说必算,既算必成,既成必到永远”这个话在这儿很明显地体现出来,这是神权柄、神能力的一个很明显的记号与特征。这样的记号与特征在任何的受造之物身上都不具备、都看不到,在任何的非受造之物中间也都看不到;这样的记号与特征是独一无二的神特有的,它将造物主独有的身份和实质与受造之物区分开来;同时,它也是除了神自己以外的所有受造之物与非受造之物永不能超越的记号与特征。

在神那儿与人立约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要借此告诉人一个事实,也告诉人他的心意,为此他用了一种独有的方式,用一个特殊的记号与人立约,用这种记号来承诺他与人立的约。那立这个“约”是不是一件很大的事呢?这件事大到什么程度了呢?这就是这个“约”的特别之处:它不是一个人与另外一个人立的约,不是一个团体与另外一个团体立的约,也不是一个国家与另外一个国家立的约,而是造物主与全人类立的一个约;这个“约”的有效期是造物主废掉万物的那一日;这个“约”的实施者是造物主,它的维护者也是造物主。总之,与人类所立的“彩虹之约”的一切都按着造物主与人的对话而应验、成就,直到今日。受造之物除了顺服、听从、相信、领会、目睹、称赞造物主的权柄之外,还能有其他吗?因为除了独一无二的神以外没有任何人能有这样的能力立这样的约。在一次次彩虹的出现中,它告知人类、提示人类造物主与人类所立的“约”,在造物主与人类所立之约的不断地出现中,它显示给人类的不是“彩虹”与“约”本身,而是造物主那永不更改的权柄。一次次彩虹的出现,显示出来的是造物主在隐秘处惊天动地的奇妙作为,同时也是造物主永不消逝、永不更改之权柄的活力体现。这些是不是造物主另一方面独一无二权柄的彰显呢?

——《话・卷二 关于认识神・独一无二的神自己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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