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领工人的职责(十二)第三集

带领工人除了要检查祭物花销的情况、解决不合理的花销之外,还有一项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及时地了解祭物的去向以及保管人员的各种情况,目的是为了不让一些恶人、心怀鬼胎的人、有贪心的人钻空子霸占祭物。有些人看到神家的东西这么多,有些也没人看管、没人记账,他就总惦记什么时候把这些东西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归自己使用,这样的人到处都有。有些人外表看不占人便宜,对物质、钱财没有太大的欲望,那是没有合适的环境和条件,真把祭物放在他手里保管,祭物就有可能被他霸占了。有人说:“这人以前挺好的,没贪心,人品不错,怎么这点祭物放在他手里就把他显明了呢?”那是你没跟他长期相处,没深入了解他,没看透他的本性实质,如果你及早地发现他是这样的人,祭物就会免去被恶人吞占的厄运了。所以,为了避免祭物落入恶人之手,带领工人还有一项更重要的工作,就是及时地了解掌握祭物的去向与祭物管理者的各种情况。比如,一个人手里管理几百几千元,有点良心的人不可能贪占,如果管理几万几十万,一般的人就靠不住了,就有危险了,人的心就能变。怎么变呢?几百几千不易动心,到了几万几十万,人就容易动心了,“这么多钱我几辈子都挣不来,这些钱就在我手里,要是归我了那我的日子得多好过啊!”琢磨琢磨,“我这么想心里也没受责备,那到底有没有神?神在哪儿啊?我这么想是不是没人知道啊?没人知道,心里也没受责备也不难受,这是不是没有神啊?那这钱我要是占了是不是不会遭惩罚、遭报应啊?是不是不会有后果啊?”这人的心是不是在变的过程中?祭物在他手里是不是危险啊?(是。)另外,有些管理祭物的人不错,信神有根基、做事有忠心,就是让他保管几万几十万他也能保管好,也能保证不贪占,但是他家里有几个不信的人,看到钱就像狼看到猎物一样就红眼了,别说几万几十万,就是看见一千元钱都能往自己腰包里揣,他们不管是谁的钱,就认为谁能揣进自己腰包那就是谁的、谁先抢到就是谁的。保管祭物的人身边如果有几个这样的恶狼,那祭物是不是随时随地都有被侵占的危险?这种情况会不会存在?(会。)如果带领工人心粗、没有责任心,当祭物处在这种危险境地的时候都没有察觉,也不去过问了解,这是不是就危险了?随时随地都能出事啊。还有一种情况,有的保管员家里又保管钱财又保管各类物品,还接待弟兄姊妹、带领工人,虽然暂时相对安全,但从长远来看祭物放在这里合不合适?(不合适。)即便保管的人合适,但是这个环境、这个条件绝对不合适,要不把人撤走,要不把祭物拿走。如果带领工人对这项工作不了解也不尽责任,随时随地都能出事,随时随地都能让祭物遭受损失落入恶魔之手。还有一种情况,有些教会的环境恶劣常有人被抓捕,因此保管祭物的家很容易被出卖,被大红龙抄家搜查,祭物随时都能被恶魔掠夺,那这处地方适不适合存放祭物?(不适合。)那之前放了怎么办?赶紧转移。有些带领工人不尽责任,不作实际工作,这些事都料不到、想不起来,心里没有意识,等到出事了祭物被恶魔掳走了,他琢磨琢磨,“当时挪走就好了”,就有这么一点儿感慨。但是如果不出事,再过十年他都不会把祭物挪走的,他看不出这个问题的利弊,看不出事态的严重性。遇到这种情况带领工人应该心里有数,“有一处存放祭物的地方不合适,环境太危险,周围已经有好几个弟兄姊妹被抓、被盯梢、被监控起来了,得想办法把祭物挪走,挪到相对安全的地方也比放在这儿等待被掳走强”。在刚临到环境预感到祭物有危险的时候就应该及时地转移祭物,免得被大红龙恶魔侵占吞吃,这样才能保证祭物的安全,不出现任何的隐患、任何的纰漏,这是带领工人该作的工作。一旦有风吹草动,一旦有人被抓,一旦有环境出现,带领工人首先应该想到的是祭物是否安全,祭物能不能落在恶人手中、能不能被恶人吞占、能不能被恶魔掳走,祭物有没有损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祭物,这是带领工人的职责。有些带领工人说:“这些事情我们需要冒着风险去做,是不是可以不做啊?我们是不是以人为本,不用把祭物放在第一位,应该把人放在第一位啊?”这个问题问得怎么样?有没有人性啊?(没有。)保管好祭物,管理好祭物,看管好祭物,这是一个好的管家应该尽到的责任,说得严重点,即使你把命搭上都值都应该,这是你的责任。人总喊“为神死,死不足惜”,人真愿意为神死吗?现在不要求你为神死,就让你为了稳妥地保管好祭物担点风险,你愿不愿意?你应该高兴地说“我愿意!”因为什么?这是神对人的托付、要求,这是你义不容辞的责任,你不应该推托。你既然口里说能够为神死,那为什么不能为保管祭物付点代价、担点风险呢?这是不是理所应当的事呢?一点儿实事不办还总喊着为神死,这样说话是不是空洞啊?带领工人对于祭物的保管这项工作应该有纯正的认识,也应该担负起这一份责任,别逃脱、别回避这事,也不要逃避责任。你既然是带领工人,这项工作就是你义不容辞应该担起来的担子。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即便是担点风险,即便是有性命之忧,你愿不愿意作?你应不应该作啊?(应该。)你应该愿意作,不能推卸责任,这是神对人的要求、神给人的托付。神对你最起码的要求与托付告诉给你了你都不愿意去做,那你还能做什么?

对于祭物的保管、花销这些工作,带领工人应该作得越细越具体越好,不应该粗枝大叶,更不应该当成别人的事推卸责任。带领工人应该亲自把关、亲自插手过问,甚至亲自处理这些事情,避免一些恶人还有人性不好的人在这事上钻空子、搞破坏。你把工作作得越细,这些恶人坏人越没有机会钻空子,你过问得越细、管得越严,不合理的花销、挥霍浪费的情况就会越少。有的人说:“这样做是不是为神家节省钱啊?神家是不是缺钱啊?要是缺钱的话我再奉献点。”是不是这么回事?(不是。)这是带领工人的职责,是神对人的要求,也是带领工人作这项工作要遵守的原则。作为一个信神的人,作为一个在神家担当管家的人,你对待祭物的态度就应该负责任严格把关,否则你没资格作这项工作。你如果是普通信徒,既没责任心又不追求真理,就不要求你做到这些。你是带领工人,若没有这个责任心就不配做带领工人,即使做了也是不负责任的假带领假工人,早晚得被淘汰。凡是没有一点儿责任心的人就是丝毫不维护神家工作的人,都是没有丝毫良心理智的人,这样的人还谈什么尽本分呢?都是没心没肺的废物,应该赶紧离开神家,回你的世界去吧!

关于祭物这方面的常识还有保管祭物涉及到的真理与人该实行的原则,若是不这样交通,你们是不是不太清楚?(是。)那在不清楚准确原则的情况下人能不能尽到点责任呢?有没有尽上责任呢?多数人是不是就本着“反正我对神的祭物没有贪心,我不贪占、不挪用,我把祭物看好不让人乱花就行了”这样一个最粗浅的理论、原则?这是不是实行真理?是不是尽责任啊?(不是。)如果多数人的认识就停留在这个标准上,那还真值得交通。通过这么交通,对于怎么保管祭物与保管祭物该有的态度、认识是不是明白了解一些了?(是。)涉及祭物方面的真理还有涉及怎么对待祭物、怎么管理祭物的原则就交通到这儿。

接下来针对第十一条带领工人的职责对假带领作一些简单的揭露解剖,看看假带领在对待祭物的态度上以及在祭物的保管与管理上都有哪些表现。第一种表现就是假带领对祭物没有准确的认识。他认为,“祭物名义上是献给神的,其实是献给教会的。神在哪儿也不知道,再说神也用不了那么多东西,献给神只不过是个名目,事实上就是献给教会、献给神家的,不是明确献给哪个人的。教会、神家就是所有人的代名词,言外之意就是大家的,大家的就是公共的,所以祭物就是属于所有弟兄姊妹的公共财产。”这个认知准不准确?很显然不准确。有这样认知的人是不是人性有问题?是不是对祭物有贪心的人?有贪心、有霸占欲望的人他就采用这种方式、这种观点来对待祭物,分明是对祭物有觊觎之心,想占为己有自己享用。这是什么东西?这是不是犹大一类的东西啊?所以这类带领工人就把神的祭物当成了教会的公共财产,他们心存这种态度,对待祭物并不是认真保管,合理地、负责任地管理,而是随意地、大胆地、很放肆地使用祭物,没有原则,谁用都行,谁“官”大、谁地位高、谁在弟兄姊妹中间有威望谁就优先占有、优先使用,就跟社会上的企业、工厂一样,单位的轿车还有好的、高级的东西都是经理、厂长、总裁使用。他认为神的祭物也应该是这样,谁当带领工人了谁就优先享受神家这些高档的东西,优先享用这些献给神的祭物。所以凡是以带领工人的名义买高级电脑、高级手机的,还有把祭物据为己有的那些带领工人都认为祭物是公共财物,就应该随意地使用、挥霍。有的弟兄姊妹奉献金银首饰以及包、衣服、鞋子的时候没有标明是献给神的,有的假带领就认为“没有标明是献给神的,那就应该归教会使用,归给教会的就是公共财物了,优先享受公共财物的应该是带领工人”,所以他就理所当然地把这些东西据为己有了。他挑剩下的那些东西谁爱用谁用、谁爱拿谁拿,大家就瓜分了。人家这叫雨露均沾,跟着他都能吃好喝好、享受得好,大家高兴,还说“感谢神啊,要不是信神,人能享受这些吗?这是祭物,咱们不配享受啊!”嘴上说不配享受,手却拿着东西不放。这类带领工人不但自己霸占祭物、瓜分祭物,在不经任何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享受这些祭物,同时对于祭物的管理、花销、使用一律不管,也不选用合适的人去管理、登记祭物,更不查账目,不严格审查花销的情况。假带领对管理祭物漠不关心造成混乱,有些祭物就被损失、挥霍了。假带领作工作最突出的就是各自为政,不管哪个组的负责人都能说了算,哪个组需要买什么东西不用报批可以私自决定,只要是工作需要就买,不论花多少钱、能不能用得上、是不是必要的都不用管,反正是花祭物,不是花哪个人的钱,假带领也不监督把关,更不交通原则。买完东西之后有没有人保管、能不能出现问题、这钱花得值不值,假带领一律不管。为什么不管?因为那钱不是他的,谁花都行,反正没花他的钱。在管理祭物的事上哪方面都是混乱的,混乱到什么程度?就跟社会主义国家吃大锅饭的国有大工厂一样,人人都往自己家里拿东西,吃着厂里的、挣着厂里的钱,还贪占厂里的东西,一片混乱。假带领在购置任何设备器具的花销上不作规定,神家作了规定他也不严格地审核、核对、跟进、检查,这几项工作都不作。假带领作工作就是一片混乱,什么都没有秩序,到处都是漏洞,处处都让那些恶人、心术不正的人钻空子占便宜,神的祭物被恶人、心术不正的人肆意地挥霍浪费,这些人却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制裁,连点警告都没有。这是什么带领工人?这是不是吃里爬外啊?这是管家吗?这是家贼!

对保管祭物不负责任的这类带领工人人格低下,低下在哪儿呢?他把弟兄姊妹奉献给神的和献给教会的财物都不知羞耻地当作是弟兄姊妹共同的财产,所以需要弟兄姊妹来共同花销、共同管理,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因为他当了带领他有地位,他就有优先权霸占、享用这些东西,但是带领工人该尽的职责他一点儿都不尽,就是白吃白喝白拿,这是不是人格低下的人?简直是不知羞耻!他就不知道为什么弟兄姊妹会奉献财物,这些财物是奉献给谁的。如果没有神,哪个人能随随便便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奉献出来?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些所谓的带领就不知道、不明白。这些假带领有一个口头禅“神家的祭物”,这个说法是不是有待纠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什么?“祭物”或者“神的祭物”。如果加定语的话应该加“神”,祭物只能归神,如果不加定语的话直接就是“祭物”,人应该也知道祭物的拥有者是造物的主,是神,不是人。人不配享有祭物,就连祭司也不能说祭物是他的,祭司在神的许可之下可以享受祭物,但是祭物也不是归祭司所有的。祭物前面的定语永远不会是任何人,只有神,除了神没有其他。那很显然假带领口里常说的“神家的祭物”这个名称是错误的,应该纠正,没有“神家的祭物、教会的祭物”这一说法。还有些人说“咱们的祭物”“咱们神家的祭物”,这些说法都不对。祭物是受造人类、是跟随神的人献给神的,神是唯一有特权的拥有者、使用者、享有者。祭物不是公共财产,不归人所属,更不归教会、神家所属,而归教会、神家使用,这是神的许可,是神的托付。所以,“神家的祭物”“教会的祭物”“咱们的祭物”等等这些都是不严谨的说法,更是一些心怀叵测之人的说法,是为了迷惑、麻痹人,更是为了误导人,他把祭物划分到公共财产归教会所属,或者归神家所属,或者归所有弟兄姊妹所属,这都是有问题的,都是错误的,应该纠正。这是一类假带领的表现。这类人把祭物当成公共财产自己随意拿来用,或者他认为自己是带领有权力分配这些东西,就分给他喜欢的人或者让大家均分。他想创造一种什么局面呢?人人平等,人人都能享受神的恩典,大家共有的一种局面。他想慷神家的慨收买人心,这是不是恶心啊?这是卑鄙无耻的做法!怎么定性这类人呢?这类假带领对祭物有贪心,为了不让人监督他、揭露他,不让人分辨他,他把剩下的他不用的物品分配给弟兄姊妹,收买人心,达到人人平等这样一个局面,让大家都跟他一起沾光,大家就不揭露他了。你们如果碰到这类带领,从他身上能沾点光,能享受这些“公共财产”,有这样的权利得着这样的便宜,你们是不是很满意啊?你们能不能拒绝啊?(能。)你们如果有贪心,没有敬畏神的心,不惧怕神,你就不能拒绝。但凡有点人格、有点理智、有点敬畏神之心的人都会拒绝,还要起来谴责他、对付修理他、制止他,“你作为一个带领工人首先应该把祭物管理好,而不是贪占祭物,更不是私自做主把祭物按照自己的意思分配给大家,你没有这个权力,这不是神给你的托付。祭物是归神使用的,教会使用祭物是有原则的,不是哪个人说了算。你虽然是带领工人,但你没有这个特权,神没赋予你这个特权,你没资格动用神的东西,神没托付你作这项工作。所以你赶紧把弟兄姊妹献给神的金银首饰摘下来,把弟兄姊妹献给神的衣服脱下来,你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赶紧赔偿。如果你还是人还要脸的话,你赶紧这么做。另外,你把这些祭物都发给谁了讨好谁了,都让谁霸占了、享用了,你赶紧收回来。你如果不收的话,我们就通告所有的弟兄姊妹把你当犹大处理!”你们敢不敢这么做?(敢。)对于祭物人人都应该有这个责任,也应该有这个良心、有这样的态度去对待,当然也应该有这样的义务去监督别人怎么对待祭物,是否保管好祭物、是否按原则去管理祭物。别认为与己无关就不负责任,说“反正我不是带领工人,我没有这个责任,即使我发现了也不用管、也不用吱声,那是带领工人的事。谁乱花钱、谁贪占祭物谁是犹大,到时候神惩罚他。谁造成的后果谁负责,不用我管,我多嘴干什么呀?”这人怎么样?(没良心。)你发现了带领工人没有了解到的角落有人挥霍、霸占祭物,你就应该当面警告当事人,同时要及时地反映给带领工人,说“我们的组长、带领常常把祭物据为己有,另外还乱花祭物,不跟别人商量,自己做主买这买那,他的花销多数都是不合原则的,神家能不能给予处理?”发现问题反映、报告这是神选民的责任。以上所交通的是一类假带领的表现,这类人对祭物的态度是把祭物当成公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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