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经典话语《神定规人结局的标准与各类人结局的话语》选段677-679

677 人衡量人的标准是根据其行为,行为善的则是义人,行为恶劣的便是恶人;神衡量人的标准则是根据人的实质是否顺服神,顺服神的是义人,不顺服神的是仇敌、是恶者,不管其行为好坏,也不论其言语对错。有的人想用善行来获得以后美好的归宿,有的人想用好的言语来收买以后美好的归宿,人都错认为神是看人的行为或听人的言语来定人的结局,所以,有许多人就想借此来骗得一时的恩典。在以后的安息中存活下来的人都是经过苦难之日而且为神作了见证的人,都是尽到了人的本分的人,都是存心顺服神的人,那些只想借用效力的机会来免去真理的实行的人,都是不能存留下来的人。对所有人的结局的安排都有合适的标准,并不只按其言行来决定,也不按其一个时期的行为来决定,决不会因为一个人曾为神效力就对其一切恶行进行宽大的处理,也不因其曾为神一时的花费而对其免去死亡的处理,没有一个人能逃脱其恶的报应,也没有一个人能将其恶行掩盖从而逃脱灭亡之苦。人若真能尽到自己的本分,那就是对神永远忠心,不讲报酬,不管是得福还是受祸。若人在看见福气时对神忠心,看不见福气时对神就失去了忠心,这样的曾经一度为神忠心效力的人若到最终仍不能为神作见证,仍不能尽到自己应尽的本分,这样的人仍是灭亡的对象。总之,恶人不能存活到永远,也不能进入安息之中,义人才是安息之中的主人。

——《话・卷一 神的显现与作工・神与人将一同进入安息之中》

678 人是得福是受祸都是按着其本人的实质而定的,并不是根据别人与自己共同的实质而定的,在国度里根本没有这样的说法,没有这样的规定。一个人能在最终活下来是因其达到了神的要求,一个人若不能在最终的安息中存活下来是因其本人悖逆了神,未能满足神的要求。每个人都有合适的归宿,这归宿都是根据其本身的实质而定的,与别人根本没有一点关系。儿女的恶行不能加在父母的身上,儿女的义父母也不能分享;父母的恶行不能加在儿女的身上,父母的义儿女也不能分享。各人担当各人的罪,各人享受各人的福,谁也不能代替谁,这是公义。在人看,若是父母得福那儿女就能得福,若是儿女作恶那父母就得抵罪,这是人的意思,是人的作法,并不是神的意思。每个人的结局都是按其所行出来的实质而定的,而且定得都合适。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担当别人的罪,更代替不了别人去遭惩罚,这是绝对的。父母疼爱儿女并不能代表儿女行义,儿女孝顺父母并不能代表父母行义,这就是“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的真意。没有一个人能因其太爱儿女而将作恶的儿女带入安息之中,也没有一个人因行义能将其妻子(或丈夫)带入安息之中,这是行政中的规定,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例外。行义的总归是行义的,作恶的总归是作恶的;行义的总归是能存活下来的,作恶的总归是灭亡的对象;圣洁的就是圣洁的,并不是污秽的,污秽的就是污秽的,并没有一点圣洁的成分;毁灭的是所有的恶人,存活的是所有的义人,哪怕作恶的人的儿女是行义的,哪怕义人的父母是作恶的。信的丈夫与不信的妻子本无关系,信的儿女与不信的父母并无关系,是不相合的两类,在未进入安息之中有肉体的亲情,但进入安息之中便再也没有肉体亲情之说了。尽本分的与不尽本分的本是仇敌,爱神的与恨神的本是敌对的,进入安息之中的与被毁灭的是不可相合的两类受造之物。尽本分的受造之物是可存活下来的,不尽本分的受造之物将是被毁灭的,而且都是到永远的。

——《话・卷一 神的显现与作工・神与人将一同进入安息之中》

679 作恶的人与行义的人总归都是受造之物,作恶的受造之物到最终是灭亡的对象,行义的受造之物则是存活的对象,这是对两类受造之物最合适的安排。作恶的不能因其悖逆而否认其是神造的但是被撒但掳去而不可挽救的对象,行义的不能因其能存活下来而否认其是神造的但又经撒但败坏而蒙拯救的对象。作恶的是悖逆神的受造之物,是不可挽救而且已被撒但彻底掳去的受造之物,作恶的人也是人,是被败坏至极的人,是不可挽救的人,同样也是受造之物,行义的也是被败坏的人,但是肯脱去败坏性情的人,是可顺服神的人。行义的人并不是义充满的人,而是蒙拯救脱去败坏性情顺服神的人,是在最终站立住的人,并不是未经撒但败坏的人。工作终结以后所有的受造之物有灭亡的、有存活的,这是经营工作的必然趋势,这是谁也不可否认的,作恶的人都不能存活,顺服、跟随到底的定规是可存活的。既是经营人类的工作那就有留下来的也有被淘汰的,这是各类人的不同结局,是对受造之物最合适的安排。

——《话・卷一 神的显现与作工・神与人将一同进入安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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