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高举见证自己(第一集)

附 捕 鼠 记

最近我听说一件新鲜事,你们听听这件事与人的行为、性情有什么关系,这个故事要讲什么、要说明一个什么问题。有些中国人来到美国之后,看到这里除了社会环境、社会风气与中国大不相同之外,还有一件觉得很有意思的事,就是这个国家不但人自由,各种生物、动物也都很自由,没有人伤害。人自由当然是社会制度产生的,那各种生物、动物的自由是什么带来的?跟社会制度有没有关系?(有。)这跟社会制度、政府的政策对整个自然环境的保护、管理有关系。在这里,野生动物到处都有,到处可见。比如,在公路边就能看见大雁在草地上吃草,有些公园、草坪、树林里就能看到一些鹿啊,熊啊,狼啊,还有火鸡、野鸡,各种鸟类等野生动物。看到这个景象,人的第一印象是什么?(看到大自然了。)看到大自然了有什么感想?是不是会说,“你看人家这个地方,不但人自由连动物也自由,在这个地方投胎做动物也比在中国做人强,因为这里动物都有自由,没有人侵害动物”,是不是这个感想?(是。)在这里呆久了,对这些就司空见惯了,就不觉得有什么稀奇了,觉得很正常。但有些人熟悉了这样的环境后,活思想就出来了,“这些动物都这么自由,没人管也没人看着,能不能抓着吃啊?要是能吃可太好了,但也不能乱吃,万一有法律保护呢,得查一查。”通过查资料,看到法律明文规定野生动物一律受国家法律保护,不能随意捕杀,如果要狩猎的话,得到国家规定的狩猎区,还得有执照,狩猎到的动物可能还得缴费。总之,法律对这些野生动物是保护的,是有明文规定的。有的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法就理解不了,就琢磨:“这么多山珍野味就不允许随便抓来吃,这太可惜了!在中国就没人管这事,‘私不举,官不究’,抓一只来吃,只要没人知道就行。但民主国家就不行,有法律规定,在人家的地盘还不能随意乱动。可这些动物都是野味,只能看不能吃,太可惜了!得想想办法,怎么能吃到野味还不被人发现,还不违法呢?”有的人就想了一招,说“我如果做一个笼子,然后放点好吃的把动物引进来,抓些个野兔之类的小动物,然后再找个没人的地方把它杀了吃掉,这不算违法吧?这些小动物又不是国家保护动物,法律也没有具体规定。这样一来,既能吃到野味,还保证不违法,这是两全其美的事”,他想好之后,就做个笼子开始捕猎了。没过两天,笼子里进来一只老鼠,他就赶紧杀了吃,他觉得这才是真正的野味啊!他吃完之后得出个什么结论?“这野生动物是挺好吃,以后再想办法吃点别的野味,只要不违法我就敢吃。”故事就讲到这儿。

有些人问,这个故事是真的还是假的啊?你先别管真假,别管这事有没有,就从我说的这事上你们看看做这类事的人有什么问题。做这类事算不算大错?算不算触犯法律?算不算违背道义?(算。)是违背道义了还是违背人性了,还是违背什么了?先说这类行为是值得赞赏的还是值得谴责的?你们赞成哪一种?(谴责。)别管它是违背道义也好,违背法律也好,还是违背人性也好,总之这种行为不好,不属于人性范畴里的行为。那它属于什么?人的这种性情或者这种行为算不算什么大问题?在你们的标准里,你们怎么评判这事?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在每一个人群里,这样的行为多不多?(多。)这不算大奸大恶,但是拿不到桌面上,不是正常人性该有的表现。那它到底是一种什么表现,你们归归类吧。这属于一种什么行为?值不值得提倡?(不值得。)不是值得提倡的,不是人赞赏的,那就是应该谴责、应该鄙视的。既然这样的行为很多,在每一个人群里,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出现,也常常能看到,而且常常有人做这样的事,那是不是值得拿出来评论一下,让每一个人对这样的事都有一个准确的定义,最好都远离这样的行为?这样好不好?(好。)那就定义一下,这是一种什么行为?是不是狂妄?是不是刚硬?是不是诡诈?(不是。)是不是邪恶呢?(有点邪。)有点沾边了。你们所学过的、所了解的词语里有没有能定义这种行为的词?(卑鄙。)卑鄙,有点这个意思。这个词有这种行为、这个实质在里边,但不能全概括,不能统一概论。这也算不上是恶毒,如果说杀老鼠是恶毒的话,那灭鼠就属于反面事物了,灭鼠这是正面事物,老鼠这种东西祸害人,你灭它是正当的。但灭它跟吃它是不是有区别?(是。)那怎么概括这种行为?你们能想到的与这类行为有关的词有哪些?(龌龊。)(人格低下。)人格低下,卑鄙、龌龊。在日常生活中,概括一类人的行为比较低下、不务正业的词是什么?(痞。)用“痞”这个词概括这种行为算是到位了,精辟。为什么定义为痞?如果说是卑鄙、自私、龌龊,它仅仅是痞子这类人所流露的一种表现。“痞”里面包括很多,卑鄙、下作、龌龊、自私,没有道德,做事不规矩,不光明正大,偷偷摸摸,尽做苟且之事,这就是痞子这类人的各种行为、表现。比如,正常人想做什么事,只要是正当的就大大方方地去做,如果这样做违背法律就放弃不做了。痞子这类人就不是这样,他是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法律限制的事他有对策,他能绕过法律想方设法地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管是否合乎人伦,是否合乎道德、合乎人性,后果怎样,他不在乎,他只为不择手段地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就叫“痞”。痞子这类人有没有人格、尊严?(没有。)这类人是高尚的人还是低下的人?(低下。)低下在什么地方?(做人没有底线。)对了,这类人做人没有底线、没有原则,不考虑后果,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管法律,不管道德,不管良心能不能通得过,也不管有没有人谴责、有没有人论断定罪,他都无所谓,反正自己得利、自己享受就行。做法下作、思想卑劣,见不得人,这就叫痞。“痞”能不能用之前说的几种性情的表现来代替?这还真不好代替。“痞”这个字挺特殊,这类人是不是一种特殊的人?也不是。你们身上有没有痞性?(有。)有什么具体表现?(有时洗漱完,台面上到处是水也不擦,吃完饭饭粒、菜汤落在桌面上也不收拾,衣服穿脏了找个地方一扔,也不叠起来,觉得这也属于痞的表现。)其实这些事都是生活细节,不注重卫生并不是真实的痞性,这涉及到人性活出了。在人群里做不出对人有益的事,没有教养、没有规矩,让人反感、厌憎,到任何地方都不知道遵守规矩、遵守制度,没有这个意识,这是不是人性里少东西呀?(是。)少什么东西?少理智。这样的人是不是没有尊严哪?(是。)没有尊严、没有人格、没有教养,这涉及到做人的底线,涉及到正常人性的活出。如果这个标准都达不到,那还谈什么实行真理?谈什么荣耀神?谈什么按真理原则办事?这就差得太远了。这类人没有良心理智,好不好管理?容不容易变化?绝对不容易。那怎么才能变化呢?这就要靠大家互相监督、互相约束、互相提示,严重了大家就得起来指责。指责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为了帮助他,帮助他好好做人,别做丢人现眼的事,别做低级趣味的事。那痞性到底指什么说的?主要有哪些症状、表现?你们看我概括得准不准。有痞性的人就相当于什么呢,相当于野生动物,没经过驯化、没有教养,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狂妄、粗野,不受约束,胡作非为,丝毫不接受真理,还能为所欲为,谁说话也不听,谁管都不行,谁都敢顶,谁都不放在眼里。你们说,痞性里面的各种表现这些问题算不算严重?(严重。)起码这种狂妄、没有理智还能胡作非为的性情就太严重了,即使他外表没有做出论断神、抵挡神的事,但就他的狂妄性情来说,就太容易作恶抵挡神了,他的所作所为都是败坏性情的流露。这痞性严重到一个地步就成土匪了,就成魔鬼了,土匪、魔鬼是永远不会接受真理的,只能是被毁灭的对象。

这个故事有没有讲的价值?(有。)这个故事虽然没涉及到人的本性实质,没涉及到人的性情,但是涉及到人的行为,跟人的实质区别也不大、关系也不远。这个故事应该叫什么名?起个带点寓意性质的,不要太直白了。(捕鼠记。)“捕鼠记”这个名差不多。“名正言顺”地抓了一只老鼠,还说“没办法,它跑进来了,挺可怜的,又受了伤,跑出去也是死,死了让别的动物吃也是吃,还不如让我吃了,我吃了那不是名正言顺吗?”为吃制造了不少借口,编了不少理由,然后吃得心安理得,这就叫痞。在美国也不是吃不着肉,为这点事大费周章、下大功夫都不值得,有痞性的人就做这类事。正常人做不做这类事?有人性、有人格的人做不做这类事?(不做。)为什么不做?这与人格有关系。那些贼性不改的人他总是小偷小摸,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他是家里缺东西吗?不见得。他有那个痞性他就必须得偷,靠偷盗来满足他的喜好、满足他贪得无厌的性情,这样他心里就得安慰了,要是不做这类事他心里难受,这就是痞性。故事就讲到这儿,下面开始讲正题。

讲正题之前,先揣摩揣摩上次交通的内容。神选民尽本分主要分六大类,第一类尽传福音本分的人员讲完了,第二类是尽教会各级带领工人本分的人员,这一类人员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上次讲的是敌基督一类的人。敌基督这类人是怎样作工作的,他们有哪些表现,他们做哪些事能够被定性为敌基督,咱们把这类人的表现、性情作了一些分类,具体是哪几条?(第一条,笼络人心;第二条,打击排斥异己;第三条,排斥打击追求真理的人;第四条,高举见证自己;第五条,迷惑、拉拢、威胁、控制人。)上次总结了五条,这五条你们都记下来了,接着往下记。第六条,做事诡异,独断专行,从不与人交通,并且强制人顺服;第七条,邪恶、阴险、诡诈;第八条,只让人顺服他,而不是顺服真理、顺服神;第九条,尽本分只为出人头地、满足自己的利益与野心,从不考虑神家利益,甚至出卖神家利益,以神家利益为代价换取个人的荣誉;第十条,藐视真理,公然违背原则,无视神家安排;第十一条,不接受对付修理,做了任何错事都没有悔改的态度,反而散布观念,公开论断神;第十二条,没有地位或没有得福的希望就想退去;第十三条,除了控制人心之外,还控制教会财务;第十四条,把神家当作个人的家天下;第十五条,不相信神的存在,否认基督的实质。一共十五条,都是解剖、揭露敌基督的各种表现的。敌基督的各种行为、表现与性情,这十五条基本上都概括了,有些从外表看是行为,但是这个行为的背后有敌基督的性情实质。这十五条从字面上来看是不是都容易理解?这些都是大白话,一方面人容易理解,另外,这每一条所概括的都是与人的表现、流露还有人的实质有关的,每一条都是一种性情,不是一时的行为或者一时的想法。什么是性情?怎么解释性情?就是无论到哪儿,他的想法、思想、做事原则、行事方式和追求目标都不会因为时间、地理位置的改变而改变,如果环境一变这些做法就没有了,这就不算是败坏性情的流露,这是一时的行为。真实的性情指什么?(能够随时随地支配自己。)对了,它能随时随地支配人说话做事,不受任何条件的约束、影响,这就是实质。实质就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东西,它不会因为时间、地点或者外界因素的改变而改变,这就是一个人的实质。有些人说:“总结的敌基督这十五条表现我多多少少都有,但是我又不追求什么地位,我这个人天生没什么野心,另外我现在也不担什么责任,也不是带领工人,我也不爱出头露面,那我是不是与敌基督的本性实质没有关系呢?如果没有关系,那我是不是就不用听这些交通,也不用对号入座呢?”是不是这么回事?(不是。)那应该怎么对待敌基督的这些表现?怎么对待针对这些表现所交通的真理?就得从这些交通中明白真理、认识自己,然后找出正确的路途,达到尽本分或者事奉神都有原则,这样才能脱离敌基督的道路,走上被成全的路。你们对敌基督的这些表现如果能对上号,这对你们是警戒、是提示、是揭示、是审判,如果没有对上号,但能感觉到自己也有相似的情形,你就应该多多反省认识自己,寻求真理解决,这样也能逐渐脱去败坏性情,避免走敌基督道路。

解剖敌基督如何高举见证自己

今天交通敌基督各种表现的第四条——高举见证自己。高举见证自己,炫耀自己,让别人高看崇拜,败坏人类都会这样做,这是人受撒但本性支配本能的反应,也是败坏人类的共性。通常人都怎么高举见证自己?怎么达到让人高看崇拜这个目的呢?见证自己作了多少工、受了多少苦,有多少花费、付多少代价,以讲资本的方式来高举自己,使自己在人心中的地位更高、更牢固、更稳定,从而达到让更多的人欣赏、高看、羡慕,甚至崇拜、仰望、追随。为了这个目的,人做了许多外表上是见证神、实质上是高举见证自己的事。这样做有没有理智?这就超出理性范围了,没有廉耻了,就是不知羞耻地见证自己为神做了什么,受了多少苦,甚至炫耀自己有什么恩赐、才干、特殊技能,有什么经验、处世的高招、玩弄人的手段,等等。高举见证自己的手段就是炫耀自己、贬低别人,还有伪装、包装自己,让别人看不到自己的弱点、缺点与不足,让人看到的永远是自己光鲜亮丽的那一面,甚至消极了也不敢告诉别人,不敢跟人敞开交通,做错事了也是尽量地包裹掩饰,自己在尽本分的过程中给教会工作带来的损害从来不提,稍微作出一点贡献、有一点成绩就赶紧拿出来炫耀,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多么有才干,自己的素质有多高,自己多么与众不同、多么高于常人。这是不是高举见证自己的方式?高举见证自己这种行为是不是有良心理智的人做的?不是。那人做这些事的时候通常流露的性情是什么?狂妄,这是最主要的一种性情,其次还有诡诈,就是想方设法地让人高看自己,说话滴水不漏,明明带着存心、诡计说话,是在炫耀自己,还想让人看不出来,但是这样说话的后果却让人都感觉到他比别人高,谁也不如他,到他面前就得矮三分。这个后果是不是通过手段达到的?这个手段背后是什么性情?这里有没有邪恶的成分?(有。)这是一种邪恶的性情。他运用的这些手段,一看就是诡诈的性情支配的。那为什么叫邪恶呢?这与邪恶有什么关系?你们说,他高举见证自己的目的能不能公开?不能公开。但在他内心深处总有一种欲望,他说话做事就是冲着那个欲望去的,而且他说话做事的动机、目的是很隐秘的。比如,他会用声东击西或者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隐秘带不带有诡异的性质?这种诡异能不能称为邪恶?(能。)这就可以称为邪恶了,比诡诈更深了。他用一些方法、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性情是诡诈。但是,他内心深处总想让人追随、仰望、崇拜的野心欲望常常支配他高举见证自己,支配他不择手段、不知廉耻地做这些事,这种性情是什么?这就上升到邪恶了。说到邪恶就不是一般的小心眼儿或者诡诈、撒谎了,能从一般的败坏上升到邪恶这个程度,这是不是败坏更深了?(是。)那这个邪恶的程度你们形容形容,怎么说比较合适?为什么从一般的败坏上升到邪恶了呢?你们能不能看透这事?诡诈跟邪恶有什么区别?从表现上来看,邪恶与诡诈是密切相关的,邪恶比诡诈更严重,邪恶就是诡诈到顶点了。说一个人性情邪恶,那这个人就不是一般的诡诈了,一般的诡诈也可能就是这个人习惯说谎或者做事不太诚实,但是说到邪恶就比诡诈严重了,比诡诈的程度深了。性情邪恶的人他的诡诈就高于常人,比常人严重,无论是做事的手段、做事的方式还是做事的心机都更狡猾、更隐秘,一般人测不透,这就是邪恶。

敌基督的高举见证自己与一般人高举见证自己有什么不一样?一般人也常常夸耀自己、显露自己让人高看,也会有这些性情与情形的表现,那敌基督高举见证自己跟常人有什么不同?这里的区别点在哪儿?这个得弄清楚了,你别把所有偶尔高举自己或者夸耀自己的表现都归结为敌基督的范畴,这是不是犯概念性错误了?(是。)那怎么能把这事区分清楚呢?区别点在哪儿?你如果能把这个说清楚,你就能看透敌基督的实质到底是什么了。你们说说。(敌基督做事的方式更诡秘,他会用一些看似很正当的手段迷惑人,好像是在说一个正当的事,但是不知不觉他把自己高举见证出来了,人还没有意识到,就是他的方式比较诡秘。)方式比较诡秘,这是从高举见证自己的方式上来区别。还有什么?你们说,有意识地高举见证自己与无意识地高举见证自己有什么性质上的区别?(存心有区别。)这是不是区别点?(是。)一般人有败坏性情,他高举、炫耀自己就是为了显露,显露完就完事了,他不管别人是高看还是低看,他的意图不太明确,就是一种性情的支配、一种性情的流露,仅此而已。这种性情容不容易变?如果是追求真理的人,经历对付修理和审判刑罚就能逐渐地得到变化,人慢慢地越来越有廉耻、有理性,他这类行为会越来越少,他会定罪这样的行为,会收敛、约束自己。这是无意识地高举见证自己。有意识地高举见证自己与无意识地高举见证自己这里面的性情是一样的,但是性质不一样。什么性质不一样呢?有意识地高举见证自己是有意图的,他不是随便说一说,他每次高举见证自己都带着一定的存心与不可告人的目的,都带着撒但的野心欲望来做这样的事。外表看是同样一种表现,都是在高举见证自己,但是无意识地高举见证自己在神那儿怎么定义?是败坏性情的流露。而有意识地高举见证自己在神那儿是怎么定义的?是想迷惑人,他的意图就是让人高看、崇拜、仰望,然后追随,他做这事的性质就是迷惑。所以说,一旦有想迷惑人、想占有人让人追随、崇拜这样的意图,他说话做事的时候就会用一些手段、方式,那些不明白真理、根基比较浅的人就容易受迷惑、容易被误导。他们不但没有分辨,反倒听了之后还觉得对,还能仰望高看他,时间久了还会崇拜甚至追随。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个现象就是有的人当时听完讲道好像挺明白,过后临到事不会解决,来到神面前寻求也得不到什么结果,最后还得找带领询问解决,每次临到事就想到找带领解决,就像人抽大烟成瘾了、成规律了,到时候不抽不行。所以,敌基督高举见证自己无形中对那些身量小没有分辨、愚昧无知的人来说就成为一种毒品了,他们临到事都去找敌基督询问,如果敌基督不下命令,即使大家商量完达成共识的事也不敢实行,怕违背敌基督的意思受到打压,所以凡事只等敌基督说话之后才敢行动,甚至明明已经明白真理原则了也不敢作决定,也不敢去办这事,就等着他们仰望的那个主子来拍板作决定,主子要是不说一句话,谁办这事心里都没底。这是不是中毒了?(是。)这就叫中毒了。这些人能中这么深的毒,敌基督得做多少工作、下多少毒药啊?他要是常常解剖自己、认识自己,常常把自己的软弱、错误、过犯都向大家敞开,大家能不能这么崇拜他?绝对不能。看来他在高举见证自己这事上没少下功夫,才取得了这样的“成绩”,这就是他要的成果。大家离开他就不知该怎么尽本分合适,就不知所措,可见他在控制这些人期间下了多少毒、做了多少功课!他要是只说三言两语,这些人能不能这么受他辖制?绝对不能。敌基督在这事上达到了让人崇拜他,什么事都仰望他、听从他的目的,他是不是做了很多高举见证自己的事、说了很多高举见证自己的话?他这样做达到的后果是什么?让人离了他就没路可走,就活不成了,好像离了他天就塌下来了、地球就不转了,离了他信神也没有价值、没有意义了,听道也没用了,有他在人活着还有点盼头,他要是死了人活着连盼头都没有了。这是不是被撒但掳去了?(是。)这样的人被撒但掳去是不是活该?(是。)为什么说活该?你信的是神,为什么要崇拜追随敌基督,处处受他的辖制、控制?再说,无论尽哪方面本分,神家都告诉人明确的原则、规定,如果有难处自己解决不了,要向明白真理的人寻求,大事要向上面寻求。你不但不寻求真理,反而崇拜人、仰望人,听信敌基督的,你就成了撒但的狗奴才了,这是不是咎由自取、活该呀?高举见证自己,这是敌基督共有的一种行为与表现,也是最常见的一种表现。敌基督高举见证自己的主要特征是什么?与一般人的高举见证自己有什么区别?就是他有自己的意图在里面,他绝对不是无意识的,而是带着意图、带着欲望、带着野心,这样见证自己达到的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就能迷惑人、控制人。

我举个例子,你们看看是不是与高举见证自己有关的一种表现和性情。以前有一个带领,他在一个地方作了两三年教会工作,各处走教会,然后在那里就扎根落户了。什么叫扎根落户了呢?就是多数人都认识他、都高看他,他在当地比较有知名度,只要见他去了大家都欢迎,给他让座、给他好吃的,没有不同声音,没有反对他的,对他这个带领都比较熟悉了,内心深处也都比较认同他的做法、接受他的带领了。不知道他在那边作了多少工作、说了多少话、说了一些什么话,这个细节不了解,总之,多数人对他做带领是比较赞同了。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个带领说:“这里的弟兄姊妹都听话顺服,教会各方面情况也都挺好,可惜有一点不太尽如人意,就是环境太恶劣。要是环境合适,找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咱们到一个大型公园来个万人大聚会,然后就通过麦克风,再放上大喇叭扩音,咱把真理释放出去,让更多的人来信神,那咱们作这工作不就有成果了吗?”大家听后都阿们赞成。你们说,“咱把真理释放出去”这句话有没有问题?(有。)问题在哪儿?(他把自己当神了。)你们都听出点问题,当地那些浑人就没有听出来,还阿们这话呢!真理是他释放的吗?他是谁呀?他就是一个普通带领,作了几年工作就不可一世了,忘记自己是谁了,他还想要发表真理,这也够难为他的。这证明什么?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不知道自己是尽什么本分的。就他这样的性情,他平时作工作、说话有没有合乎真理的地方?肯定尽是浑话、鬼话,绝对不可能达到供应浇灌教会的果效。他都不知道什么是真理,更不知道什么是发表真理,在一个地方作了两三年工作觉得自己有点威望、有点资本了,就忘记自己是谁了,就自我感觉良好想要发表真理了。他有这样的错觉,这恶不恶心?这个错觉是从哪儿来的?是神经错乱还是一时冲动?他作点工作,当地教会没有人反对,他觉得一切都挺顺利,就认为这一切都是自己作工作达到的果效,突然就觉得自己有功劳了,心里想,“我能作这么大的工作,我是不是神哪?我如果是神,那我现在可太憋屈了,外界环境要是好的话,我就把真理发表出去!”他突然就冒出这个想法,这是不是神经有问题了?(是。)神经有问题了。这是不是没有理智?撒但、敌基督说话做事能不能具备正常人性的理智?绝对不能。他作点工作、有点果效,突然就忘记自己是人了,他能冒出这么一句没有理智的话跟他的性情有没有关系?(有。)有什么关系?在他的性情里,他是不是甘愿做一个跟随者?是不是认识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跟随神的人?绝对不是。他认为自己的地位、身份尊贵得不得了,不可一世了。你们对这种行为和它的性质是不是很熟悉?当初,撒但是因为什么被打到半空中的?(它想跟神平起平坐。)就是要与神平起平坐。因为撒但不知天高地厚,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半斤八两,神让它与神在同一个空间行走,它就以为自己是神了,就要做神所作的事,就要代表神、取代神,就要否认神的存在,结果被神打到半空中了。敌基督也做同样的事,性质是一样的,他们的源头是一。敌基督能有这样的表现不是偶尔的流露,也不是一时兴起,绝对是撒但本性的支配,也是撒但性情的自然流露。刚才说到的这个人的表现是什么性质?(敌基督的性质。)为什么在高举见证自己这一条里讲这个表现?这个表现的性质与高举见证自己有什么关系?他说“把真理释放出去”这句话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说这句话与高举见证自己有关呢?(他觉得自己能供应人真理。)就是这个意思。他这样说让人听后就觉得,“你有这么大的气度呢,你竟能用这样的口气说话,这不正是神该有的口气吗?这样的气度、这样的心胸不正是神该有的吗?”这是不是就达到高举见证自己的目的了?无形中让人对他产生了景仰、崇拜、仰慕之情。是不是这样?(是。)这就是敌基督的丑陋面目,这是一种变相的高举见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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