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福音是所有信神之人义不容辞的本分(第一集)

上次聚会讲到合格的尽本分,达到合格的尽本分,这是神成全人四项基本条件当中的第一项,也是最基本的一项。上次对尽本分的定义以及各项原则作了一些交通,也举了一些例子,交通了尽本分不合格的种种表现,让神选民看清楚这些问题都是该纠正的、神对人这样的尽本分是什么态度。交通完这些,人大体了解了怎样尽本分是合格的,尽本分该注意哪些,哪些事不能做,做哪些事能触犯神性情、能导致灭亡。通过交通怎样达到合格的尽本分,你们对这方面的真理在概念上是不是基本有点看见、有点认识了?在尽各项本分的时候,各类人应该遵守哪些原则、应该实行哪些真理,这些具体的细节你们清不清楚?(还不太清楚。)那就还需要讲得更细,需要更具体地分类讲什么是合格的尽本分。

神家的工作主要分几大类。神家所有的工作中最前沿的工作是传福音工作,这项工作涉及的人数庞大,涉及的面也很广,工作量也很大,这是第一类工作,是教会整体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在神的经营计划中,扩展福音工作是第一项重要的工作,所以必须把它划在第一类。那尽这项本分的这类人的职称是什么?传福音人员。第二类,在教会内部工作中最重要的本分是什么?(带领工人。)对了,就是教会各级带领工人,也包括各组的负责人、组长。这个本分是最重要的,他们担任的都是重要工作,这是第二类。第三类,在福音扩展的工作中,哪些本分是比较重要的工作?(一些特殊本分。)对,尽各种特殊本分的人员,包括文字、翻译、音乐、影视、美工、外事等等,这是第三类。第四类,主要是尽普通的本分,属于后勤工作的本分,像接待、做饭、采买等等,就没必要分得太细了。第五类,因着家庭环境与身体状况等原因只能业余尽些本分的人。这些人也属于是力所能及地尽本分,这是第五类。剩下的那些不尽本分的人就列在第六类里了。这些人与尽本分没有关系,为什么也要列一类呢?因他们也算教会的人数,所以把他们列在最后一类。如果他们听讲道多了,能明白真理了,主动要求尽本分,只要他们真心信神,不是素质太差的人,不是恶人,保证不搅扰,也应该允许他们尽本分,给他们悔改机会。刚才一共说了六类,教会中的人员基本都包括在其中了,剩下的就是初信的人。他们不是不尽本分,而是因为身量小、明白真理浅,什么也做不了,即使有的人有点素质,但不明白真理、不懂原则,还是尽不了什么本分。等他们信两三年之后能尽上本分了,就可以列在各类尽本分的人员里了。总之,这六类现在划分清楚了。第一类,传福音的人员;第二类,教会各级带领工人;第三类,尽特殊本分的人员;第四类,尽一般本分的人员;第五类,业余尽本分的人员;第六类,不尽本分的人员。按这个次序编排这几个类别是根据什么原则?是根据工作的性质、工作所需时间、工作量以及担任工作的重要性来划分的。以前讲尽本分,基本上是讲尽本分的各方面真理,是按照所有人应该遵守的真理原则来交通的,没有划分类别,对于各类人应该遵守哪些原则、应该着重进入哪些真理,这些没作太细节的交通。接下来就把这方面真理交通完善,按照类别一类一类地讲,这样就清晰了。

我先交通传福音人员该明白的真理。传福音的人起码应该明白、应该装备的真理是什么?你怎样才能尽好这个本分?你必须得装备一些传福音的异象真理,掌握传福音的原则。在掌握了传福音的原则之后,你还应该装备哪些真理才能解决人的观念与问题?该怎样对待考察真道的人?最关键得学会分辨,哪些人可传、哪些人不可传,首先得明白这个原则,如果传了不该传的人,不单是白费功夫,而且容易带来隐患,这是必须明白的。另外,对可传的人,也不是你说三言两语,讲点高深的道理人就能接受了,不是那么容易的。也可能你说得口干舌燥,你都没有耐心了,心里都要放弃考察的人了,这种情况最需要具备什么?(爱心、耐心。)得有爱心,得忍耐,要是一点儿爱心都没有,那就没有忍耐了。传福音除了明白异象方面的真理之外,还需要有极大的爱心、极大的忍耐,这样才能尽好传福音的本分。对传福音的本分怎么定义?怎么看待传福音的本分?传福音的人员与尽其他本分的人员有什么不同?他们见证神的末世作工,见证神来了,有些人说他们是福音使者、是奉差遣、是天使降临,能不能这么定义?(不能。)那传福音人员的使命是什么?他们在人心里的形象是什么?是什么角色?(传道人。)传道人、使者,还有什么?(见证人。)一般人都会这么定义,那这些定义到底准不准确?常见的说法就是“传道人”“见证人”,“福音使者”这是比较高级一点的说法,这三种是常听说的。不管人怎么领会、怎么定义尽这类本分的人员的职称,都离不开“福音”这两个字。那这三种说法哪种与这方面本分比较相关、比较贴切,是比较理性的称呼?(传道人。)多数人觉得传道人这个称呼比较贴切。那有没有人赞同见证人这个称呼?(有。)那有没有人赞同福音使者这个称呼?(没有。)几乎没有人赞同福音使者这个称呼。先说说传道人这个称呼是否合适。“传”是指传扬、传播、传递、宣传的意思,“道”是指什么?(真道。)这么说也算合适,“道”就是神作工、神拯救人的这个真道。传道人就先这么解释、这么定义。再说说见证人这个称呼。见证人见证的是什么?(神的末世作工。)见证神的末世作工,这么说也不为错。这两个称呼看起来还相对比较合适。福音使者呢?“福音”指什么?就是神作工作、神拯救人还有神重归的这个好消息、佳音。“使者”怎么解释?如果解释“使者”这两个字的话,应该是奉神差遣,神直接差派人去传福音,或者神在某一个时期差派某一个人传达神的话或重要信息,这叫使者。那传福音的人都是扮演这样的角色吗?是作这样的工作吗?(不是。)那他们作的是什么工作?(见证神的末世作工。)他们见证神的末世作工是不是从神那儿直接领受了这个使命?(不是。)那这个使命怎么解释?(受造之物的本分。)这是人的本分。无论神是否曾经嘱咐你或者告诉你、托付你去传扬神的新工作、去传扬这个福音,你都有责任、有义务把这个福音告知给更多的人,传递、传达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一消息,来到神面前,归回到神的家中,这是人的本分、人的职责,谈不上神差遣、差派。所以,“使者”这个词用在这儿就不恰当了。那用这个词是什么性质?是假、大、空。“使者”这个词太大,不合适。从旧约时代到现在,从神的经营工作开始到现在,基本上没有使者这样的角色,就是说,在神拯救人类的整个经营计划工作期间没有这样的角色。普通的人怎么能担得起“使者”这两个字呢?人担不起这样的工作。所以说,在人类中间没有这样的角色,没有人能跟这两个字挂上钩或者是相关。人所认为的使者是奉神的差遣去做一件事或者去传达一个信息,他跟神经营人类这个大的、宏观的工作没有太大的关系。也就是说,在神的三步作工当中,使者这个角色基本上是没有的,以后不要再提这样的词,这样说幼稚。人担得起“福音使者”这个称呼吗?人担不起,一方面,人是血肉之躯,另一方面,人是败坏的人类。使者是什么类别,你们知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还敢顶这个名,这就是冒充。可以绝对地说,使者跟人类没有关系,人类别跟“使者”这两个字扯上关系,人类担不起。福音使者、使者降临、使者作工这类事基本上在旧约亚伯拉罕那个时期就已经告一段落,已经结束了,从神正式作拯救人类的工作开始,“使者”这个词人类就不应该再沿用。为什么不应该再沿用?(人担不起。)不是人能不能担得起的事,而是这跟败坏的人类无关,在败坏的人类中间没有这样的角色,也没有这个称呼。再说“传道人”这个词。如果比较客观、准确、深刻地定义“道”这个字的话,那“道”到底是什么?(神的话。)这是比较笼统的说法,具体地说,是不是仅仅指神这次作工作的一个福音、一个讯息?(不是。)那传福音人员传扬的到底是什么?传福音人员所作的工作与“道”有多大关系?他们在所尽的本分范围内到底作了哪些工作?他们仅仅是把末世神已经来了,作了什么工作,还有神的话、神的心意这些基本的信息告诉给福音对象,让人听到、接受,然后归回到神面前而已。他们把人带到神面前之后,人的传福音的职责就尽到了。那他们告诉给人的这些信息里面有没有“道”的一点内涵?“信息”与“福音”这两者基本上是等同的,那跟“道”有没有关系?(没有。)为什么没有关系呢?“道”到底指什么说的?用一个最简单的词解释就是道路,“道路”就概括了对“道”的定义,这就比较具体了。更具体地说,“道”就是神所发表的拯救人类,能使人类脱离撒但败坏性情、脱离撒但捆绑、脱离黑暗权势的所有的话语。这么说是不是准确、具体了?那现在来看,用“传道人”这个词来定义尽传福音本分人员合不合适?(不合适。)传道人的本分比传福音大多了,是认识神、见证神的人才能担得起的名称,一般传福音的人能担得起传道人的工作吗?绝对不能。传福音只是传扬好消息,简单地见证神的作工,他们根本担不起传道人的工作,也够不上传道人所尽的本分,所以不能说他们是传道人。传道人这个称呼比较高一点,传福音的人还够不上这个称呼,用这个名称不够贴切。现在只剩下“见证人”这个说法了。见证人见证的是什么?(神的末世作工。)传扬、见证神的末世作工,这么说够不够贴切?如果准确定义见证人的话,应该是神的见证人,而不是福音见证人。如果称这些传福音的人是神的见证人,他们能见证神吗?(不能。)那这个“见证”在这里怎么解释?如果细追究的话,“见证”这个词用在这儿也不算合适,因为传福音的人仅仅是把神的发声说话传扬给所有渴慕神话的人,告诉给那些迎接神显现的人,还够不上“见证”两个字的真正意义。为什么说不是见证呢?见证就涉及到他所交通的、所传扬的让人能够对神有认识,能把人带到神面前。现在他们仅仅是把人带到了教会中,带到了神在地上的工作场地中,他们并没有作见证神的性情、见证神的所有所是、见证神的作工这样的工作。那见证人这个称呼对于他们来说合不合适?准确地说,也不太合适,不贴切。现在对福音使者、传道人、见证人这三个词经过追究、推敲,用在传福音人员身上都不合适。无论这些词是从宗教来的还是神家人员常使用的,这些称呼都不合适,都不贴切。那现在就涉及到一个问题,称呼重不重要?(重要。)重要吗?比如,你原来叫张三,现在又叫李四,你变了吗?你不还是你吗?所以说,什么称呼不重要。不重要为什么还解剖这几个词呢?就是让人能够准确地看待传福音这个本分,准确地定位这个本分到底是怎么回事,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尽好这个本分、怎么对待这个本分,必须先定好自己在这个本分中的位置,这是很重要的。所以,这个称呼也得准确一些。

刚才粗略地解剖了一下对尽传福音本分人员的几个称呼、说法,见证人、传道人、福音使者这几个称呼、定义都不准确。为什么不准确呢?就是因为他们根本就没作与这些名称相符的实质性的工作。他们不是在见证神的作为、见证神的作工、见证神的实质,他们没作这样的工作,尽的也不是这样的本分,所以见证人这个称呼对他们来说名不副实。传道人这个称呼同样也是这个性质,福音使者就更不用说了,这个称呼太空了,根本就是没影儿的事,那是人自己给自己戴高帽。使者这个称呼是怎么来的?是不是人类狂妄性情膨胀所产生出来的?(是。)这就是想给自己戴高帽。这几个比较实质性的,与这类本分外表似乎相关的称呼都不合适,其他的就更不合适、更不恰当了,咱们就不再一一列举、解剖了。既然这几个称呼都不合适,那咱们再看看尽传福音本分的这一类人员他们尽的本分的实质到底是什么。宗教里把传福音得人叫什么?(结果子。)他们得一个人就说结一个果子,他们见面交谈的话都是说自己在哪个地方传福音,结了多少果子,就互相攀比谁结的果子多,结的是什么果子。他们为什么能比这个呢?他们表面上比的是结果子的数量,实质上比的是什么?是功劳,还有进天国的资本。他们能这样攀比,他们把传福音这个工作当成本分了吗?他们为什么把结果子看得这么重要?他们认为这跟上天堂、得福、得赏赐有关系,如果跟这些无关,他们见面会比这个吗?他们就该比别的了,什么关系到得赏赐、进天国他们就比什么。传福音得人、结果子这事就涉及上天堂、得赏赐了,这样,人为了上天堂、为了能得赏赐,不厌其烦地比谁传福音得的人多、谁结的果子多,然后就在心里盘算怎么能得更多的人、能结更多的果子,以便上天堂、得赏赐的资本更高、把握更大,各类人对待尽传福音本分的态度就都显明出来了。他们这种传福音的态度、源头是不是为了尽好受造之物的本分?(不是。)这是一种不对的观点。他们不是为了尽好本分,不是为了完成神的托付,而是为了得赏赐,这种交易性的尽本分显然不合乎真理,是违背真理的,是不合神心意的,是让神厌憎的。他们无论结多少果子,与他们最后的归宿都没有关系。他们把传福音当成一种职业,当成一种得福、得赏赐的途径、桥梁,他们这些人尽这个本分、接受这个托付的存心并不是为了完成神的托付,并不是为了尽好这个本分,仅仅就是为了得福、得赏赐。所以,对这些人而言,无论他们结了多少果子,他们既不是什么见证人,也不是什么传道人,他们所作的这个工作也不是在尽本分,而是在为自己得福而劳碌、而效力。这里面最严重的问题不单是他们传福音的目的是为了得福、得赏赐,而是他们利用传福音得人来跟神搞交易,来换取得赏赐、上天堂这个福气,这个问题是不是很严重?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什么?这是变卖福音,把福音“卖”了来换取得福,这是不是有些跟神搞交易的性质?他们的这些存心、做法还有做这些事的性质就是这个实质。变卖福音换取赏赐,这似乎是宗教界那些所谓的“传道人”的问题,那现在在神家中尽传福音本分的人员与他们有没有共性的问题?(有。)这个共性的实质性问题是什么?就是变卖福音换取神的满意、认可,从而达到自己得福、有美好归宿的目的。这个事如果这么讲的话可能有些人不服气,但是很多人确实有这样的表现。

在传福音的人员中,很多人得了人之后就感觉自己能救人了,有功了,他们对所有接受福音的人常常这样说话:“要不是我给你传福音的话,你永远信不了神,你能得着这个福音那就是偏得,是因着我有爱心。”人家接受之后,他就总惦记着问人家,“你得着福音是谁传给你的?”人家琢磨琢磨,“是你传的不假,但这是圣灵作工啊,我不能说是你的功劳”,人家就不想说。他看人家不说就生气,就接着问。他总这样问是什么意思?就是邀功。还有些传福音的人传过来一个人,到这个人符合进入教会的条件时,他不交给教会,有的是传几个人不交,有的是传二三十个人可以成立一处教会了,他也不交。为什么不交给教会呢?他说:“这些人现在根基还不太稳固,等他们根基稳固了、不疑惑了、不容易被迷惑走了再交给教会。”过了半年,这些人有点根基了,符合进入教会的原则了,他还是不交,他想自己带着这些人。这是什么意思?要是没利可图,他能甘愿带这些人吗?他图的利是什么?就是从这些人身上牟取利益,得着好处,如果把这些人交给教会,这些利他就得不着了。所以,对这个问题得有分辨。就像宗教界很多牧师长老明知真道也不接受,还不让信徒接受,其实就是为了名和利,若是信徒接受了真道,他们就不能吃教了。这些传福音人员害怕福音对象一旦加入教会就把他忘了,这样他就没法吃教了,所以他就不交。什么时候交呢?等这些人都听他的、都顺服他了,才交给教会。这些人进入教会后,有些人性不错、领受纯正、喜爱真理的人总听讲道明白一些真理了,对他有分辨了,说“那人好像是敌基督,像保罗啊”,再跟他见面时就不搭理他了。人家不搭理他,他就发火了,“你没良心!要不是我给你传福音,你能信神吗?你能得着真道吗?现在你有别人带领就不认我这个娘了?”还给人当上娘了,说这话的人有理智吗?(没有。)能说这话的肯定不是好东西。为什么这么说呢?他传扬神的福音,得来的人是谁的?(是神的。)虽然他传福音下了功夫,但是得的人不是他的,而是神的。那些接受福音的人是要跟随神,不是信他,但他不让这些人加入教会来跟随神,而是想把这些人控制在自己手里,让这些人跟从他,这不是在传福音的路上打劫吗?他拦阻人来到神面前,让人都要通过他再来到神面前,通过他来传达一切,他是不是要吃教啊?是不是要控制这些人啊?(是。)这是什么行为?纯属撒但的行为!就是敌基督显形了,想控制教会、控制神选民。这类人在各地教会中都有,性质严重的手下控制着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性质轻的传三五个人就总让人对他感恩戴德,见了那些人的面就总翻旧账,总提人家刚信时的事。他总提这些是什么意思?就是让他们不要忘了他的恩,不要忘了他们能进到神家是他给传的福音,他有功劳。他提这事是有目的的,一旦目的达不到,他就该骂人了。第一句话骂什么?(没良心。)他说这话有没有理智?(没有。)为什么说没理智呢?(他站错位置了,传福音这是他的本分,是他应该做的,但是他把人传过来之后就觉得是他的功劳,没觉得是自己的本分。)总认为把福音传给人是自己的功劳,这就错了,一方面是他站错位置了,是神在拯救人,人只是配合,神不作工人能做什么?另外,他把福音传给人那不是他的功劳,他没有什么功劳,那是人的本分。神要得着人,他只不过是有点配合,要拯救人、要得着人是神的事,跟他无关,他做不了这事。他传福音只不过是作了一个传递的工作,只是把神的末世福音传给人,对人谈不上有什么恩,所以人家不搭理他也谈不上是没良心。在尽传福音本分的过程中是不是常常出现这些事?你们有没有流露过这些败坏?(流露过。)流露得严不严重?有没有到骂人的地步?有没有达到恨人的地步?有没有达到想咒诅人、想控制人的地步?你传了谁就想霸占谁、控制谁,想把人据为己有,不交给神,你传了谁,谁就成你的孝子贤孙了,你们有没有这种思想?许多人都把传福音看成是结果子,传了谁谁就是他的果子,就成了他的跟班,就得对他唯命是从,把他当神、当主子,有没有这种思想?即便没到这个明显的地步,但也有这方面的败坏性情。这是什么原因?基本上还是那两点:一方面是人没站对自己的位置,不知道自己是谁;另外,也没有把传福音当成自己的本分。你如果把传福音当成本分,你无论怎么做,无论传多少人、得多少人,这是尽受造之物的本分,是自己该尽的责任、义务,没有什么功劳可言,你这样领会就符合真理了。那有些传福音的人为什么能把传过来的人控制在自己手中、据为己有呢?就是因为他们的本性太狂妄自是,没有丝毫理智,另外也是因为不明白真理,没有解决这方面的败坏性情,所以就能做出那些愚蠢、狂妄、野蛮的事来,让人恶心,让神厌憎。

人做点事,有点资本、有点功劳就想显露,就想控制人,就想拿这个作交易换取赏赐、换取好的归宿,甚至有的人拿神的福音作交换。作哪些交换呢?比如,他到一个福音对象家,看这家挺穷,传进来后好像也捞不着什么好处,就对人家不感兴趣,甚至加以歧视,总看人家不顺眼,就跟带领说“那人是不会信的,即使信了,他也得不着真理”,找个借口就不传了。没过多长时间,另一个人再去传,人家接受了,你怎么解释?你怎么能说人家不会信呢?你怎么那么武断?他信或不信,你不传怎么能知道呢?你不知道。你为什么没得着这个人呀?就是因为你对这个人有成见,瞧不起,没有尽上爱心,结果就没得着他。你这样尽本分就是失职,你根本没尽到爱心、责任,这在神那儿是记功还是记过?(记过。)这绝对是过犯。这个过犯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是不是因为你没有从人家那儿得到好处的原因?你看见传他无利可图,就对他反感,就报复人家,就不想让人得着救恩,然后就找各种理由、借口推托不传,这是严重的失职,也是严重的过犯!没利可图就不给人传福音,这是什么态度?这是不是一种典型的变卖福音的表现?(是。)怎么变卖的?你们说说这个细节、过程。(他是根据自己能不能得利来衡量到底要不要把福音传给人,相当于他是把神的福音当成商品去出售,获取自己想要得到的利益。看到得不着利,他就不给人传福音了。)他把神的福音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看谁家有钱、有势力,吃得好、穿得好,他心想,“我要是给他传福音,以后我在他家住,我也能吃好的、穿好的”,就下定决心给那人传福音。这是什么行为?这是典型的变卖福音。他把神的福音、把神作新工作的喜讯当成商品,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到处招摇撞骗换取个人的利益、换取个人所需,这是不是尽本分?这叫做生意,靠贩卖福音得利。贩卖,就是通过交易的方式把自己有的东西售出去,然后换取自己所要的钱财或者物质。那他们是怎么贩卖福音的呢?是根据能否从福音对象身上得到好处,意思是,“对我有利的我就给你传,一点利捞不着我就找个借口不给你传了,这是交易没有成功”。为什么交易没成功呢?因为他从中牟取不着利益,所以就没成功。这类人叫什么?这叫“江湖骗子”,就是没有真材实料,到处招摇撞骗,靠卖嘴挣钱获利。这样传福音是尽本分吗?纯属是作恶,他们所做的与尽本分无关,因为他们没把传福音当成本分,没当成自己的职责、义务,没当成神的托付,而是当成一种工作、一种职业来换取自己的所需,满足自己的利益,满足自己的要求。甚至有的人到了一些富裕的地方传福音,在那里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就不愿意走了,就开始在福音对象面前哭穷,“你看你们这儿神恩待、神祝福啊,家家户户都能开上车,都能住上小洋楼,你们穿得也好,顿顿还都有肉吃,我们那地方不行”。福音对象听了之后就说,“你们那地方穷,就常来我们这里住吧”,然后给他一些东西。这就是变相地索取,勒索钱财、物质。他们勒索的根据是什么?“我们把神的福音白白传给你们了,我们完成神的托付了,你们得这么大福气,应该还报神的爱,对我们有点施舍,这不是应当的吗?”他们就这样用各种方式变相地、直接或间接地勒索物质、钱财。这些人利用传福音的机会牟取个人的利益,第一种表现是变卖福音,这个性质是最严重的,其次就是变相地勒索。所以,在尽传福音本分这个队伍中,有些人在传福音的过程中不知不觉腰包就鼓起来了,生活富裕了。有些人说:“生活富裕不是好事吗?这不是神祝福吗?”这是胡说!你靠着个人的诡计、手段勒索、骗取东西,还说是神祝福,这是什么性质的话?这是亵渎神。这不是神祝福,神不这样祝福人。那人为什么会产生这种认识呢?这是人的野心、人贪婪的撒但本性造成的。

传福音的人都受过许多苦,有时受到宗教人的迫害、围攻,甚至被交于撒但政权,稍不谨慎还容易被大红龙抓捕,但喜爱真理的人就能正确对待,不喜爱真理的人受点苦就常常发怨言。有的传福音人员说过这样的话:“我给一个人传福音,说了那么多话,他一杯水都不给我喝,我都不想给他传了。”人家没给他倒水喝这是不是问题?这个传福音人员说的这句话里就隐藏着一种性情,言外之意就是传福音得有享受、得有利可图才值得,如果受苦或者连水都喝不上就不值得了,这里面就有索取、交换的意思。传福音如果总带有交易的性质,这是真心为神花费吗?他尽本分连这点苦都受不了,一点小事都能导致他消极,这能达到合格的尽本分吗?他还说:“不光是没给倒水,到中午的时候连饭都不给吃。”人家没留他吃饭,这算不算问题?为什么他传了几年福音总注重人接待如何,给他吃什么、喝什么,给他什么礼品?难道他不知道怎么对待考察真道的人吗?这就是人品有问题。他对人有一点爱心吗?另外,传福音该受哪方面的苦,该怎样实行真理,他怎么到现在还不明白呢?怎么一点儿都实行不出来呢?给人传福音,人不给倒水、不给饭吃,这算不算问题?这不算问题。我们给人传福音这属于尽义务,是本分,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人家没有义务给你吃喝、伺候你或者对你陪笑,或者你说什么人家都得听,还得顺服你,人家没有那个义务。你若能这么认为,这就客观、有理性了,就能正确对待这些事了。那应该怎么对待考察真道的人呢?他只要符合神家规定的传福音原则,咱们就有义务给他传福音,即便他现在态度不好、不接受,咱们也得忍耐。忍耐到什么时候、什么程度呢?他拒绝你,不许你进门,怎么商量都不行,打电话也不行,让别人去约也不行,人家不搭理你,这就没法传了,到这个时候你的责任才算尽到了,这就叫尽本分。但凡有一点儿希望,你都应该想方设法、竭尽全力给他读神的话、见证神的作工。比如,你跟一个人接触了两三年,多次给他传福音见证神他也没有要接受的意思,但是这个人领受还挺好,确实属于传福音的对象,你该怎么办?首先,绝不能放弃他,还要保持正常来往,继续给他读神的话、见证神的作工,别放弃,忍耐到底,不知哪天他就醒悟过来了,就该考察真道了。所以,传福音实行忍耐坚持到底是很重要的。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这是受造之物的本分。你既然跟他接触了,你就有义务、有责任把神的福音传给他。他从听见神的话、听见福音到回转过来,中间是有许多过程的,是需要时间的,这个期间就需要你忍耐、等候,直到他回转的日子把他带到神面前,带回到神家中,这是你的义务。什么叫义务?就是不能推托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就像母亲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孩子无论怎么不听话、怎么调皮捣蛋,或者是生病不吃饭,母亲的义务是什么?她知道你是她的孩子,她就一个心眼儿地疼你、爱你、呵护你,不管你承认她是你的母亲也好,不承认她是你的母亲也好,也不管你怎么对待她,她都要守护在你的身边,一时一刻都不离开你,一直等到你相信她是你的母亲,回到母亲的怀抱。她就一直这样守护你、呵护你,这就叫责任,这就叫义不容辞。如果传福音人员能这样实行,对人有这样一种爱心,这就守住传福音的原则了,就完全能够达到果效了。如果总讲自己的理,总讲自己的条件,就没法传福音了,就不是尽本分了。有的人传福音总挑剔福音对象问题多、难处多、素质差,就不愿意受苦付代价将其得着,但如果自己的父母、亲人难处多、素质差,他就能凭爱心对待,这是不是对待人不公平啊?这样的人有没有爱心?是不是体贴神心意的人?绝对不是。传福音总在客观条件上找原因、找理由,或者看谁都不顺眼、谁都不如自己,总觉得没有人可传,最后一个人也没传过来,这样传福音有原则吗?他根本不考虑神的心意、神的要求。凡是能够承认神的话是真理的,凡是能够接受真理的,都是可传的对象,除非是明显的恶人、谬种才不可以传。如果人真能体贴神的心意,尽本分、对待人就有原则了。不管考察的人存在什么问题或流露多少败坏性情,只要他能承认真理、接受真理,就应该不厌其烦地给他读神的话、给他见证神的作工,这就是传福音必须遵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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