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追求真理(九)上集

这段时间,咱们一直在交通德行方面的话题,上次交通了其中一条说法,“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今天交通“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条,这也是传统文化对人德行方面提出的一条要求。这个说法涉及到人哪方面的德行?是不是要求人要大度、宽容?(是。)这是对人性度量方面的要求。这个要求标准是什么?关键点在哪儿?(得饶人处且饶人。)对了,就是该饶恕人的时候就要饶恕人,不要太咄咄逼人,别把人逼得没有活路。这条德行说法对人的要求就是要大度,不要斤斤计较,与人交往或者办事时,若是产生了纠纷或者有了矛盾、过节儿,对待有过犯的一方不要要求太高,不要过分,不要太苛刻,该饶恕的时候就要饶恕,该有度量的时候就要有度量,要心怀天下、心怀人类。人有这么大的度量吗?(没有。)人没有这么大的度量。人的本能对这类事情的承受能力有多大,达到什么程度是正常的,人都不清楚。对待曾经伤害过你的人、曾经仇视过你的人,或者夺取过你利益的人,正常人的基本态度是什么?就是恨。当人心里产生恨的时候,能不能达到“得饶人处且饶人”啊?不容易达到,多数人达不到。对于多数人来说,凭着人性中具备的良心理智能不能达到饶恕对方,既往不咎?(达不到。)说达不到也不太贴切,为什么说不太贴切呢?那得看是什么事,事情有大有小,问题的严重程度也不同,得看严重到什么程度。如果别人只是偶尔说话伤到你,一般有良心理智的人就觉得,“他也没有恶意,说话有口无心、口无遮拦,看在相处多年的份上,看在某某人的份上,或者看在某件事的份上,就不跟他计较了。俗话说得好,‘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只是一句话的事,没伤着什么面子,也没损害任何的利益,更没影响到我的地位、前途,我就不计较了”。临到这些小事,人能做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但若有人真伤害了你的切身利益,或者伤害到你的亲人,甚至对你的伤害影响到你的一生,你还能不能做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了?比如,有人杀了你的父母,还要株连九族,你对这样的人能不能做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不到。)任何一个有血性的正常人都做不到,这一条说法根本就约束不住人的深仇大恨,当然更影响不了人对这事的态度与看法。不管人是有意无意地伤害了你的利益,影响到了你的前途,还是有意无意地伤害了你的身体使你残疾了,或者留下什么伤痕了,或者是给你的精神世界、心灵深处带来阴影了,你能不能做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能。)你做不到。所以说,传统文化要求人在德行方面要做到宽容、大度,人能做到吗?这是不容易做到的,这得根据临到的事对人的伤害、影响到底有多大,人的良心理智能否承受得了来决定。如果伤害不大,人能承受得了,没超出人性的承受能力,就是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可以承受得了这些事,怨气、仇恨可以化解,相对容易放下,那人就能做到宽容对方、饶恕对方,就能做到这一点,不需要任何传统文化德行方面的说法约束你、教导你或者指引你怎么做,这是正常人性具备的,你能达到。如果这件事对你伤害的程度不太深,对你身、心、灵的影响不是很大,你很容易做到这一点,但是,如果这件事对你的身、心、灵影响很大,让你这一生都不得安宁,常常为此事感到抑郁、愤怒,也常常因为此事心情灰暗、失落,用仇视的眼光看待这个人类、看待这个世界,内心没有平安、没有快乐,这一生几乎都活在仇恨中,也就是这事已经超出了正常人性所能承受的范围,那作为一个有良心理智的人就很难做到得饶人处且饶人了。如果有些人能做到这一点,这是个特殊情况,但这得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得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有些人说:“那得入佛教,放下仇恨,立地成佛。”这在世人中也许是一条可以解脱的路,但仅仅只是解脱。所谓的解脱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人远离人世间的纷争、仇恨、杀戮,也就是俗话说的“眼不见,心不烦”。你远离它了,看不到了,这事在你的内心深处影响不大了,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地淡忘了,但并不是就做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了。人达不到饶恕,达不到对此事有宽容、能包容,能彻底放下,只不过是在内心深处淡化了,对这事感到无所谓了,或者只不过是因着佛教的一些教导使人勉强不活在仇恨中,不再被人世间的这些爱恨情仇所缠绕了,这只是被动地、勉强地远离了这些充满爱恨情仇的纷争之地,但并不是就能做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条了。因为什么呢?就正常人性而言,人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如果对自己的肉体、精神、心灵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就是人难以承受的压力或者伤害,不管人具备什么东西,他都承受不了。什么叫承受不了呢?就是人的正常人性与思想观点都没法抵御、没法化解这些东西。用人的话说,就是人承受不住了,超越人的承受底线了,用信神之人的语言说,就是没法理解、看透,没法接受这事。那没法抵御也化解不了这些仇恨,能不能达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呢?(达不到。)达不到的言外之意是什么?就是正常人性不具备这样的度量。比如,有人杀了你父母,灭了你九族,你能不能把这事放下?能不能化解这个仇恨?能不能达到看到你的仇人就跟看到平常人一样,想到你的仇人就跟想到平常人一样,身体无感、思想无感、心灵无感?(不能。)没有人能做到,除非他信了佛教,亲眼看见因果报应的事,他才能放弃杀人报仇的念头。有人说:“我心地善良,如果有人把我父母杀了,我就能饶恕他,不会找他报复,因为我最相信因果报应。‘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句话说得太好了,冤冤相报何时了啊?再说,他已经认错了,还向我磕头求饶了,这仇就算报了,饶了他吧!”人能这么大度吗?(不能。)人达不到这个。别说你能抓住那个仇人,就算你抓不住他,你每天想的、心思里念念不忘的都是报仇。因为这件事对你伤害很大、对你影响很大,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说,肯定是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连梦里都是家人被杀害的场景、自己报仇的场景,就是这件事能影响你一辈子,直到你闭眼离世,这么大的仇恨人根本就放不下。当然,有比这还轻一点的,比如,有人当众打了你一记耳光,让你当众出丑、受羞辱,你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他侮辱了,之后很多人用歧视的眼光看着你,还嘲笑你,使你在人中间抬不起头,这事比杀你父母、家人轻多了,即使这样,人都很难做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因为发生在你身上的这些事已经超出了正常人性能承受的范围,它对你的身心,对你的尊严、人格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你不可能忘记,不可能放下,所以你就很难做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条,这是很正常的。

从刚才交通的这些方面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提到的“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条德行说法就是约束、开导人的道理,只是对小的过节儿、鸡毛蒜皮的矛盾能起到点缓解作用,但对于有深仇大恨的人来说根本就不起作用。那提出这条要求的人到底了不了解人性呢?可以说,提出这条要求的人并不是不了解人的良心理智能承受的范围有多大,只不过提出这个理论就能显得他们文雅、高尚,能让人赞成,能得到人的吹捧罢了。其实,他们心里很清楚,如果有人伤害了一个人的尊严、人格,伤害了他的利益,甚至影响到他的前途,影响了他的一生,那从人性的角度上来看,他必要报复,他再有良心理智也不会善罢甘休的,顶多就是报复的程度、报复的方式不同罢了。人生活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生活在这样一个没有人权、极端黑暗邪恶的社会环境、社会背景之下,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残杀从来就没有止息过,就是因为人在自身受到伤害的情况下都能采取报复,受伤害越重,报复的心越强烈、报复的手段越残酷。那这个社会的风气会怎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怎样?这个社会不就充满了杀戮与报复吗?所以,提出这条要求的人用一种很隐晦的方式告诉人不要报复,用“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条德行说法约束人的行为,当人遭到不平等待遇的时候,在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侮辱、受到伤害的时候,让人受到这一条德行说法的影响能三思而行,不要冲动,不要有过激行为。如果这个社会上的人在遭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无论这些待遇是从国家来的、从社会来的,还是从自己身边接触的人来的,人都要报复,那这个人类、这个社会是不是很难管理呀?有人群的地方就免不了争斗,就常常有仇杀,那这个人类、这个社会是不是就很混乱?(是。)社会混乱是便于统治者管理还是不便于统治者管理啊?(不便于管理。)因着这个原因,这些所谓的社会教育家、思想家就提出了“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样一条德行说法来劝勉人、开导人,让人在遭到任何不公平待遇或者任何歧视、侮辱甚至糟蹋、践踏的时候,无论人的心灵、肉体受到多大痛苦都先不要想着报复,而是要想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条道德经,让人都不自觉地接受传统文化这些德行说法的约束,从而达到约束人的思想、约束人的行为,化解人思想里对他人、对国家、对社会的仇恨。当人性里该有的这些仇视、愤怒还有人本能地维护自己尊严的这些思想被化解的时候,这个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争斗、仇杀是不是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是。)比如,有的人说:“算了吧,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俗话说,‘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他杀我家人的时候也是有原因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持守自己的理,再说人都死这么多年了,还提那事有什么用呢?得饶人处且饶人,人要学会大度才能放下仇恨,放下仇恨人活得才快乐。”还有的人说:“过去的事不提了,如果他不再像以前那样跟我斤斤计较、仇视我,我也就不跟他争了,这篇就算翻过去了,俗话说得好,‘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不管是谁,当他们要报复人的时候忽然有了收敛,他们说的话、他们的行为还有他们的理论根据是不是基本上都是受“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个思想观点的影响所产生出来的?(是。)还有的人说:“争什么争!男子汉大丈夫,这点事都放不下!人家宰相肚里都能撑船,咱们不说撑船,起码也得有点度量吧!人活着不都得大度点吗?退一步海阔天空,那么斤斤计较、争来争去让人看了笑话。”这些说法与思想观点集中地表现了人对世事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不外乎就是出于“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类道德经的说法,人都是受这些说法的熏陶、影响,觉得这些话对劝勉、开导人有些作用,就把这些话当成对的、正确的东西了。

人能放下仇恨主要是因为什么?一方面受“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条德行说法的影响;另一方面,人还有一种担心,担心如果自己斤斤计较,常常仇恨人,不能宽容人,在社会上就无法立足,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让人笑话,所以人就必须无奈地、不得已地咽下这口气。人活在这个世界中,一方面从人的本能来看,人没法承受这些压迫、无理的伤害与不公平的待遇,就是人的人性里不具备承受这些东西的能力,所以“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条要求的提出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不公平、不人道的;另一方面,这种思想观点当然也影响或者扭曲了人对这些事的观点、看法,使人不能正确地对待这些事,而是把“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类说法看为正确的、正面的事物。当自己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时,人为了避免舆论的谴责而不得已地把自己受到的侮辱、不平等的待遇憋在心里,压在心头之下,等待机会报复。虽然人口里也说点好听的话,“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算了吧,不用报复了,这一篇翻过去了”,但是从人性的本能上来说,他永远不会忘记这件事对他造成的伤害,就是这件事对他肉体与心灵造成的伤害是永远都磨灭不掉的,没法消失。人所谓的“忘记仇恨吧,这事都过去了,这一篇翻过去了”,那只不过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的形成不外乎就是受“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种思想观点的束缚、影响。当然,人也被这种思想观点禁锢着,认为自己如果不做到这一点,没有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样的心胸、这样的度量,就会被人瞧不起,会被世人诟病,更会在这个社会上或者在人群中被人歧视。被人歧视的后果是什么?就是当你跟人接触、办事的时候,人会说,“这家伙小肚鸡肠,有仇必报啊,跟他打交道得小心点儿!”这样你在这个人群中办事无形中就多了一道坎。为什么能多这一道坎呢?因为整个社会都受“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种思想观点的影响,而且整个社会的风气都是推崇这种思想的,整个社会都被这种思想所禁锢、影响、控制,你要是做不到的话,就很难在这个社会上立足,也很难在人群中生存。所以有些人就不得已地屈服于这种社会风气之下,随从“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种说法、这种观点,委屈地活着。从这些现象来看,那些所谓的道德家提出这些道德思想观点的说法是不是有一定的存心目的?他们是不是为了人类活得更自由,身、心、灵更得释放?是不是为了让人活得更幸福?很显然不是。这些德行的说法根本就不是为人类正常人性的需要而服务的,更不是为了使人活出正常人性而提出的,而是完全为统治阶级控制人民、稳定政权服务的,是为统治阶级效力的,是为统治阶级管理好社会秩序、社会风气而提出的。他们用这些东西约束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约束每一个个体、每一个群体、每一个团体,约束各个团体形成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有这样的道德思想观点的灌输、影响、熏陶,社会主流的道德思想观就产生、形成了。这个社会道德、社会风气的形成不是更有利于人类的生存,不是更有利于人类思想的进步、净化,也不是更有利于人类人性方面的提升,相反,因为这些道德思想观点的产生,人类的思想被禁锢在一个可控的范围里,那最终受益的是谁?是人类还是统治阶层?(统治阶层。)对了,最终受益的是统治阶层。就是有这些道德经作为思想基础、德行基础的人类更容易被统治,更容易做顺民,更容易被摆布,更容易事事、处处都受制于道德经的各种说法,更能受制于社会制度、社会道德、社会风气、社会舆论。这样,在一定程度上,生活在同一个社会制度、道德环境、社会风气之下的人,他们的思想观点、做人的底线基本上是统一的,因为他们的思想观点是经过这些所谓的道德家、思想家、教育家一番加工、一番规范而被统一的。其实,这个“统一”指什么?就是所有被统治的人,包括人的思想、正常人性都被这些道德经的说法给同化了、禁锢了,人的思想都受到限制,人的口、人的大脑也同时被限制了,每个人都被迫接受了这些传统文化的道德思想观点,一方面用这些思想观点来衡量、约束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去衡量别人、衡量这个社会,当然,同时也被以这些道德经的说法为中心的社会舆论所控制。一旦你觉得自己的做法违背了“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条说法,你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就很不自在,你很快就想到,“如果我不做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点,如果我像小脚女人那么斤斤计较、小家子气,有点仇恨也不放下,总把仇恨放在心里,会不会被人笑话啊?会不会被同事、朋友歧视啊?”所以你就得把自己伪装得特别大度。人有这些表现,是不是就是受社会舆论的控制了?(是。)在客观上,你内心深处有一个无形的枷锁,就是整个社会的舆论还有社会的谴责对你来说是一种无形的枷锁。比如,有些人知道信神好,信神能蒙拯救,信神是走正道,不做坏事,但他刚开始信神时就不敢公开,不敢承认自己是信神的,甚至不敢传福音。为什么不敢公开让人知道呢?这是不是受大环境影响啊?(是。)那这个大环境给你带来的影响、约束是什么?你为什么不敢承认自己是信神的?为什么连福音都不敢传?除了在专制独裁国家有信仰的人受迫害那种特殊情况之外,就是来自社会舆论的种种说法你都承受不了。比如,有的人说你信教了不顾家了;有的人把你妖魔化,说信教的人都要成仙了,不食人间烟火;有的人说信教的人都不吃饭,几天几夜不睡觉都不困;还有的人说的话更难听。你刚开始不敢承认自己信神是不是就受这些东西影响啊?这些东西在社会大环境之下是不是就影响到你了?(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你的心情、伤到你的脸面了,所以你就不敢公开承认自己是信神的。因为这个社会对有信仰的人、对信神的人不友好,敌视,甚至有些人还说一些不堪入耳的侮辱、毁谤的话,你承受不了,你就不敢公开承认自己信神,出去聚会还得偷偷摸摸的,像做贼一样,很怕别人知道了会说一些毁谤的话,你只能忍气吞声,就这样默默地忍受了许许多多的痛苦,但也因为受了这么多痛苦得着了不少造就,看透了不少事,还明白了一些真理

“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条德行的说法刚才交通了挺多。从人性的角度上来看,这一条是要求人在度量、心胸方面起码该具备的一种德行,事实上,从人的人权、尊严、人格还有人性所受到的伤害、影响上来看,只用“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句类似江湖强盗、土匪的行话来安慰人、约束人,这对有良心理智的人来说是莫大的侮辱,是不人道的、不道德的。正常人性里具备喜怒哀乐,喜、哀、乐就不说了,怒这是正常人性里都具备的一种情绪,怒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会正常地表现出来?正常人性的怒火表现出来的时候,就是人的人格、尊严、利益还有人的精神、心灵受到伤害、受到践踏、受到侮辱的时候,这时人很自然地、本能地会生气,会产生愤怒甚至仇恨,这就是怒产生的原因与具体的表现。有些人无缘无故就生气,一点儿小事就能使他发怒,人说话无意中伤到他就能气得眼睛发红,这是不是肝火太大啊?这都不涉及人的心灵、人格、尊严、人权与精神世界,他都能随意发火,这可能是肝火太大的原因,什么事都能流露出发怒的情绪来,这不正常。咱们这里所说的是正常人性所表现出来的愤怒、生气、发火、仇恨,这就是人本能的一些反应。就是当人的人格、尊严、人权还有心灵受到践踏、侮辱、伤害的时候,人会愤怒,这个愤怒不是一时生点气,也不是一时的情绪,而是当人的人格尊严、人的心灵受到创伤的时候人性里很正常的一个反应。既然是人的正常反应,那这个反应可以说就是正当的,是合乎理性的,就不属于犯罪,用不着约束。对于伤害人到这个程度的问题,就应该给予公正的解决、公正的处理。如果事情得不到合理解决,得不到公平的处理,还无理地要求人做到“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这对受害人来说是不道德、不人道的,这是人应该认识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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