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一基督徒因传福音时被抓遭法院判刑三年

2018年6月9日

王小丽(女,时年33岁),家住吉林省四平市,系全能神教会一名基督徒。

2012年12月12日下午4时许,王小丽在本市某镇一农户家传完福音刚出来,就被4名便衣警察堵截。警察对王小丽拳打脚踢约10分钟左右,之后强行将王小丽铐押至当地派出所。至派出所后,又将王小丽辗转押至县拘留所审讯。

审讯室内,警察逼问王小丽:“谁传你信神的?教会带领是谁?”王小丽未正面回答,审讯无果。警察气急败坏地说:“你们传福音是在与共产党对着干!共产党不让你信你就不能信。现在信全能神的人越来越多,人都信神了,谁还信共产党了?”之后,王小丽被拘留14天后,又被押送到看守所。

同年6月,庭审时,审判长说:“你认罪吗?”王小丽答:“国家宪法不是规定宗教信仰自由吗?”审判长说:“信仰自由是指在共产党允许的范围内,现在中央下令就是不让信全能神,你认不认罪?你把你知道的都交代出来也许能少判几年,要是不交代,那就不一定了,别的案子你请律师有用,信全能神的案子你请律师也没用。”最后,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王小丽三年有期徒刑,并将她押送至吉林省女子监狱服刑。

2015年9月12日,王小丽被提前释放。

出狱后,警方监视、警告王小丽不许再信神,致使她被迫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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